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
时间:2010-08-31 10:25:40 来源:admin编辑:admin浏览量:0
湛教〔2010〕16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所有设有校园网的各级_类学校,均要在本单位网站显著位置链接评选活动投票地址(
http://super.jyb.cn/2010jskmpx/),投票时间截止到8月31日。
附件: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函》的通知_请在湛江市基础教育信息网下载http://www.zhjedu.cn/)